由于娘家在农村,父母务农,父亲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每个月都要开千元左右药,我们家四兄妹,最小的弟弟才刚上班,没什么钱,其他三个条件也一般,于是商量三个大的每月给家里500元,等最小的条件好点再让给,可是LG不同意,认为我们家不可理喻,是个无底洞,很纠结~
过节过生日什么的一般我们都没给钱,因为LG说他们家不兴这些规矩,所以我娘家也没给。主要是我父亲每月都要开药,农村开支不大,但是对于没有什么收入的农村家庭来说,每月千元左右的药费还是一个挺大的数目,如果光让姐姐妹妹管,自己不管怎么也说不过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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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人都喜欢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于是但凡有女儿的,都把女儿作为了筹码,将彩礼作为下半辈子的养老金,总让人觉得像是在卖女儿而不是嫁女儿。
为什么?老人们总是觉得养女儿是没有保障的,女儿嫁出去之后,还会承担养老的责任吗?
但是,在子女较多的家庭,养老和养小并没有明晰的分界。所以家庭间的纠纷总是难以避免。
姐妹们,你们的看法是怎样呢?嫁人之后,赡养老人的责任要怎样去履行才比较好?遇到的这些矛盾要怎样去处理呢?
此帖子已经被caiyi6350于2011年01月05日 15:48:50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