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孕妈乘机需医院证明的做法
从南航获悉,怀孕32周(含)至36周的孕妇旅客乘机,应先咨询所要乘坐的航空公司,在航空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还需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适宜乘机的诊 断说明书。诊断说明书须在离乘机时间72小时以内开具,有检查医院的盖章和医生签字,有“某某日前适宜乘机”字样方为有效。
据悉,无人陪伴的孕妇旅客在购票前如提前申请,南航将会从座位安排到客舱陪护等各个服务环节给予照料。此外,怀孕不足32周且身体及妊娠正常的孕妇旅客可以不需要做提前申请购买机票,但超过36周的孕妇旅客通常不适宜乘坐飞机。
航空公司提醒乘坐飞机的孕妇旅客:在航班上要多喝水,多走动(提前通知乘务员),乘坐飞机不要携带过多的行李,但一定要带些可口的食物避免不适应客舱餐食。
此帖子已经被☆可可妈☆于2012年10月10日 10:17:5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