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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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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3-17 15:18|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火    腿

                                  梁实秋

    从前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陈腐的油腻涩味,也许是不善处理,把“滴油”一部分未加削裁就吃下去了,当然会吃得舌矫不能
下,好像舌头要粘住上膛一样。有些北方人见了火腿就发怵,总觉得没
有清酱肉爽口。后来许多北方人也能欣赏火腿,不过火腿究竟是南货,
在北方不是顶流行的食物。有些的北方餐馆作菜配料,绝无使用火腿,
永远是清酱肉。事实上,清酱肉也的确很好,我每次作江南游总是携带
几方清酱肉,分馈亲友,无不赞美。只是清酱肉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
香。

    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
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日金华火
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
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
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
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
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
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
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
今思之犹有余香。

    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
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
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
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有余。

    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
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
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
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
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
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
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
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
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
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
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
(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
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
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
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
持往熟识商肆,老板奏刀,砉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
张, 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
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
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
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
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谖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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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3-17 15:20|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焦泡饭

张振楣

  家里的电饭锅突然故障,定时器失控,把饭烧焦了,白饭吃完,锅里剩下了一层厚厚的锅巴。没办法,只得把锅巴煮成了泡饭。想不到歪打正着。平时吃东西一向挑剔的女儿,一尝到这焦泡饭,竟意外地发出了惊喜,连声说,“哇,真香,真好吃!”那神态简直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老实说,这带着焦黑色的泡饭,看起来没有看相,但伴着一股浓浓的焦香味,确实令人胃口大开。想起前阵子市场上流行黑色保健潮流,眼下这焦香扑鼻的泡饭,不就是名符其实的黑色食品吗!

  全家人兴致勃勃地把焦泡饭吃完,还有点意犹未尽。回想起来,确实是好长时间没有吃到这样香喷喷的焦泡饭了。在女儿的记忆里好象从未出现过焦泡饭,因此反应也就特别的惊讶。也难怪女儿少见多怪。在现代的都市里,焦泡饭早已退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现代化的炊具,能够毫不费力地把饭烧得洁白、松软、恰到好处,但就是无法烧出锅巴。人们虽然可以到超市里去买那种袋装的锅巴食品消闲,可是与传统饭灶上用微火余热烘成的锅巴相比,已经大大变味。没有锅巴,当然就不会有焦泡饭。再说,现在的家庭,吃泡饭的本来就越来越少,更遑论焦泡饭了。

  焦泡饭使我想起了童年时,那时家家户户烧的是烧稻柴的大灶,这灶头在今天的江南农村还能看到。俗话说,“大锅饭,小锅菜”。大灶上烧的饭不仅香,而且锅底有一张厚薄均匀的饭锅巴。这金黄灿灿的锅巴薄而松脆,吃起来喷香,是孩子们解馋的美物。用锅巴烧泡饭吃,香而易于消化,特别适合肠胃不好的老人。以后改烧煤球炉,因为火口小,虽然还能烧出一点锅巴,但质量大大不如大灶上的锅巴了。如今家用炊具电器化、煤气化了,大锅饭已成为遥远的历史,锅巴当然也就基本绝迹了。

  真要感谢这次电饭锅出毛病,让我们意外地享受到了一次难得的美味。反思今天的饮食生活,当人们抱怨吃这个也不香、吃那个也没有滋味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想到,被现代文明所抛弃的某些食物和食风,也许正蕴藏着某种至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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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3-17 15:20|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话说吃肉

张振楣

  写下这个题目,难免觉得有些俗气,要为吃肉这样的俗事立下文字,至少在我自己看来,是不那么能坦然接受的。“肉食者鄙”,是圣人留下的至理,也不乏现实的佐证。可使人无奈的是对于吃肉的感受,不仅在几十年中积淀得过多,而且在意识里也已涌动得太久,不写一写,好象又不吐不快,对不起人生的这一大俗事。因此不管灵魂深处那貌似高雅的念头如何阻挡,仍按捺不住提笔写下了这个俗而又俗的话题。

  在我们这里,只要不是禁食猪肉的宗教徒,猪肉在生活中的位置,是不容低估的。从词义上看,概而言之的肉包括所有的动物,但习惯上,我们都把肉理解为猪肉,牛、羊、鸡、鸭和鱼虾的肉,都不能简称为肉,只有猪肉才名正言顺当之无愧地称之肉。仅此专利,足见猪肉在我们心中的分量了。也许是长期的饮食习性所致,在日常饮食中,我们可以容忍缺少任何一种荤腥,独不能缺猪肉,或者可以说,惟有猪肉,才是我们的口腹最为青睐最为合适的食品。肉多固然会厌,但无肉可吃,更让人受不了。走到任何一处菜场,卖肉的摊位往往多于卖鱼卖鸡的。这几年饮食消费水平扶摇直上,昂贵的生猛海鲜、山珍海味,在宴席上并不鲜见,可是招摇风光了没多久就让人吃腻了。回过头来吃什么? 还是原先的红烧肉、红烧蹄膀、猪爪汤,味美,好吃,过瘾,解馋,吃不厌。

  猪肉与我们口腹的关系是如此密切,因此,我们常常把有肉还是无肉,肉多还是肉少,作为一个地方、一个时期或者一个家庭穷富的标尺。中年以上的人都经历过猪肉稀缺的年代,那时候不仅餐桌上冷清清干巴巴的,而且仿佛整个世界都黯淡无光。后来猪肉一多,就什么都有了,什么都解决了,人的脸面与日子一起焕发起光彩。不仅如此,吃肉还有更深刻的本质。如果恩格斯没有讲错的话,如果人类的进化史不必重写的话,那么我们不能不注意到这样一个重大的事实:是肉类使人类最终脱离了蒙昧时代,是人类饮食结构的改变促使人类智能的提高。恩格斯曾考证说,在史前期,专以植物为食的新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脑子,比那些吃肉类的印第安人的脑子要小些。他还说,是牲畜的驯养和食用,使雅利安人和闪米特人从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原来,肉食者大仅有可能“鄙”,而且有可能更聪明,这可算是吃肉的两重性吧。

  生命需要也好,饮食习惯也好,说到底,吃肉于我们更直接的,还在于它是一种美好的很难抗拒的味觉享受。在中国人的食谱中,自古到今,猪肉是名列榜首的。台湾一位哲学教授认为,以美味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的烹饪原料中,荤的首推猪肉和鸡汤,素的则以豆腐和笋为最。我觉得这?<刍?本上是公允的、符合实际的。正因为猪肉有着无可替代的天然美味,因此几乎所有的菜肴,都可辅以猪肉来增味,而猪肉自身的烹调却只需极简单的调味。广义的猪肉还应该包括猪身内外的各个部位,这也是嗜肉者钟情的天地。在猪肉美味的统一风格中,这些不同部位又有着各异的美质,俨然成为猪肉的变奏而更加引人入胜。

  吃肉毕竟是无可否认的俗,但按照艺术辩证法来看,俗到极处便是雅,大俗就是大雅。据说一位伟人生前就喜啖大肥肉,并不以为俗。大文豪苏东坡贬摘黄州后,特地为猪肉总结出“少着水,慢着火,火候到时它自美”的烹饪要诀,可称为雅兴十足。前几年,我在一家四星级宾馆颇上档次的筵席上,曾尝到久违了的白切猪头肉,齿颊留香,至今难忘。

  无论是作为一种享受还是需要,无论世俗如何贬低或者医生如何劝阻,吃肉,文雅点讲,品味猪肉,已经成为不少人的一种情结,一种宗教。

  美在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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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3-17 15:19|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吃喝之外


                               陆文夫

  我写过一些关于吃喝的文章。对于大吃大喝,小吃小喝,没吃没喝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弄到后来,我觉得许多人在吃喝方面都忽略了一桩十分重要的事情,即大家只注意研究美酒佳肴,却忽略了吃喝时的那种境界,或称为环境、气氛、心情、处境等等。此种虚词不在酒菜之列,菜单上当然是找不到的,可是对于一个有文化的食客来讲,虚的却往往影响着实的,特别决定着对某种食品久远、美好的回忆。

  五十年代,我在江南的一个小镇上采访,时过中午,饭馆都已封炉打烊,大饼油条也都是凉的,忽逢一家小饭馆,说是饭也没有了,菜也卖光了,只有一条桂鱼养在河里,可以做个鱼汤聊以充饥。我觉得此乃上策,便进入那家小饭馆。

  这家饭馆临河而筑,正确点说是店门在街上,小楼是架在湖口的大河上。房屋下面架空,可以系船或作船坞,是水乡小镇上常见的那种河房。店主先领我从店堂内的一个窟窿里步下石码头,从河里拎起一个扁园形的篾篓,篓内果然有一条活桂鱼,约二斤不到点。按理说,桂鱼超过一斤便不是上品,不嫩。可我此时却希望越大越好,如果是一条四两重的小鱼,那就填不饱肚皮了。
买下鱼之后,店主便领我从一架吱嘎作响的木扶梯上了楼。楼上空无一人,窗外湖光山色,窗下水清见底,河底水草摇曳;风帆过处,群群野鸭惊飞,极目远眺,有青山隐现。“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鱼还没吃呐,那情调和味道已经来了。

“有酒吗?”
“有仿绍。”
“来二斤。”

  二斤黄酒,一条桂鱼,面对碧水波光,嘴里哼哼唧唧,“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低吟浅酌,足足吃了两个钟头。

  此事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三十多年间我重复啖过无数次的桂鱼,其中有苏州的名菜松鼠桂鱼、清蒸桂鱼、桂鱼雪菜汤、桂鱼圆等等。这些名菜都是制作精良,用料考究,如果是清蒸或熬汤的话,都必须有香菇、火腿、冬笋作辅料,那火腿必须是南腿,冬笋不能用罐头里装的。可我总觉得这些制作精良的桂鱼,都不及三十多年前在小酒楼上所吃到的那么鲜美。其实,那小酒馆里的烹调是最简单的,大概只是在桂鱼里放了点葱、姜、黄酒而已。制作精良的桂鱼肯定不会比小酒楼上桂鱼差,如果把小酒楼上的桂鱼放到得月楼的宴席上,和得月楼的桂鱼放在一起,那你肯定会感到得月楼胜过小酒楼。可那青山、碧水、白帆、闲情、诗意又在哪里……

  有许多少小离家的苏州人,回到家乡之后,到处寻找小馄饨、血粉汤、豆腐花、臭豆腐干、糖粥等这些儿时或青少年时代常吃的食品。找到了以后当然也很高兴,可吃了以后总觉得味道不如从前,这“味道”就需要分解了。一种可能是这些小食品的制作是不如从前,因为现在很少有人愿意花大力气赚小钱,不过,此种不足还是可以想办法加以补复或改进的,可那“味道”的主要之点却无法恢复了。

  那时候你吃糖粥,可能是依偎在慈母的身边,妈妈用绣花挣来的钱替你买一碗糖粥,看着你站在粥摊旁吃得又香又甜,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看着你又饿又馋,她的眼眶中含着热泪,你吃的不仅是糖粥,还有慈母的爱怜,温馨的童年。

  那时候你吃豆腐花,也许是到外婆家作客的,把你当作宝贝的外婆给了一笔钱,让表姐表弟陪你去逛玄妙观,那一天你们简直是玩疯了。吃遍了玄妙观里的少摊头之后,还看了出猢狲把戏。童年的欢乐,儿时的友谊,至今还留在那一小碗豆腐花里。

  那一次你吃小馄饨,也许是正当初恋,如火的恋情使你们二位不畏冬夜的朔风,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在苏州那空寂无人的小巷里,无休止此弯来拐去。到夜半前后,忽见远处有一簇火光,接着又传来了卖小馄饨的竹梆子声,这才使你们想到了饿,感到了冷。你们飞奔到馄饨摊前,一下子买了三碗,一人一碗,还有一碗推来让去,最后是平均分配。那小馄饨的味道也确实鲜美,更主要的却是爱情的添加剂。如今你耄耄老矣,他乡漂泊数十年,归来重游旧地,住在一家高级宾馆里,茶饭不思,只想吃碗小馄饨。厨师分外殷勤,做了一客虾肉、荠菜配这高汤的小馄饨。老实说,此种小馄饨要比馄饨担上的高几倍。担子上的小馄饨只抹了一点肉馅,主要是一团馄饨皮,外加肉骨头汤和大蒜叶,可你还是觉得宾馆里的小馄饨不如担子上的小馄饨有滋味。老年人的味觉虽然有点迟钝,但也不会如此此不分泾渭。究其原因不在小馄饨,而在环境、处境、心情。世界上最高明的厨师,也无法调制出那初恋的滋味。冬夜、深巷、寒风、恋火已经与那小馄饨共酿成一坛美酒,这美酒在你的心中、在心灵深处埋藏了数十年,酒是愈陈愈浓愈醇厚,也许还混和着不可名状的百般滋味。心灵深处的美酒或苦酒,人?<涫俏薹?买到的,除非你能让时光倒流,象放录像似的再来一遍。

  如果你是一个在外面走走的人,这些年来适逢宴会之风盛行,你或是作乐,或是作客,或是躬逢盛宴,或是恭忝末座;山珍海味,特色佳肴,巡杯把盏,杯盘狼籍,气氛热烈,每次宴会好象都有什么纪念意义。可是当你身经百战之后,对那些宴会的记忆简直是一片模糊,甚至记不起到底吃了些什么东西。倒不如那一年你到一位下放的朋友家去,那位可怜的朋友的荒郊茅屋,家徒四壁,晚来雨大风急,筹办菜肴是不可能的。好在是田里还有韭菜,鸡窝里还有五只鸡蛋,洋铁罐里有二斤花生米,开洋是没有的,油纸信封里还有一把虾皮,有两瓶洋河普曲,是你带去的。好,炒花生米,文火焖蛋,虾皮炒韭菜,三样下酒物,万种人间事,半身的经历,满腔的热血,苦酒合着泪水下咽,直吃得云天雾地,黎明鸡啼。随着斗换星移,一切都已显得那么遥远,可那晚的情景却十分清晰,你清清楚楚地记得吃了几样什么东西,特别是那现割现炒的韭菜,肥、滑、香、嫩、鲜,你怎么也不会忘记。诗人杜甫虽然有时也穷得没饭吃,但我可以肯定,他一定参加过不少丰盛的宴会,说不定还有“陪酒女郎”,燕窝、熊掌什么。可是杜老先生印象最深的也是到一位“昔别君未婚”的卫八处士家去吃韭菜,留下了“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的诗句脍炙人口。附带说一句,春天的头刀或二刀韭菜确实是美味,上市之时和鱼、肉差不多的价钱。

  近几年来,饮食行业的朋友们也注意到了吃喝时的环境,可对环境的理解却是狭义的,还没有向境界发展,往往只注意饭店的装修,洋派、豪华、浮华甚至庸俗,进去以后象进入了国外二、三流或不入流的酒店。也学人家服务,由服务员分菜,换一道菜换一件个人使用的餐具。象吃西餐似的。西餐每席只有三、四道菜,好办。中餐每席有十几二十道菜,每道菜都换盘子、换碟子,叮叮当当忙得不亦乐乎,吃的人好象是在看操作表演,分散了对菜肴的注意力。有一次我和几位同行去参加此种“高级”宴会,吃完了以后我问几位朋友:“今天到底吃了些什么?”一位朋友回答得好:“吃了不少盘子、碟子和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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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豆腐

张振楣

  休息天到闹市区逛街,忽然一阵异香扑鼻而来,伸长鼻子一闻,哦,臭豆腐!

  豆腐是中国传统食品中的宠儿,臭豆腐则是豆腐大家族中的尤物。臭豆腐虽然难登大雅之堂,但是它那特殊的风味,常令美食家们难以忘情。据说慈禧太后一生吃遍山珍海味,唯一不忘的就是臭豆腐,可见臭豆腐的魅力。

  曾几何时,有人把知识分子比喻为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这比喻现在看来似乎也无大错,因为臭豆腐受人欢迎,而且一定会流芳百世。 记得儿时吃过的臭豆腐名叫"清油豆腐干",是江南一带常见的街头小吃。卖"清油豆腐干"的小贩肩挑担子走街串巷,那担子一头置着热油锅和各种佐料,另一头的木桶盛放着臭豆腐。只要担子一停,那窜鼻的香气就会引人驻足。

  只见摊主手举小铁钳,不断地翻动着沸油里的臭豆腐,待炸至外皮金黄就迅速捞起,放入碗中,用剪刀飞快地剪碎,加上甜面酱,酱油,葱米,辣花,还有醋,拌着佐料趁热吃,那滋味,又香又鲜,炸过的臭豆腐,外脆里嫩,吱吱地冒着热气。这臭豆腐,既可解馋,又可充饥,实在是价贱物美,惠而不费的民间小吃。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样平庸的俗物居然也会被打倒消失。因此当多年前,街头又飘来久违了的臭豆腐的异香时,不能不使人高兴。这说明,臭豆腐的独特魅力是难以抗拒的,一切扎根民间的美食,总是有着长久的生命力。

  忘不掉有一次在南京,游莫愁湖。沿湖有好几个出售臭豆腐的摊子,那诱人的香气远远飘来,一直钻进你的灵魂深处。经不住诱惑,全家三人在摊旁停了下来。与江南不同的是,这里的臭豆腐是小块串起来炸的,有些还残留着霉黑。看到我们疑虑的神情,摊主解释说,不碍事,就是要吃这个味!只见他在炸好的臭豆腐上拨上佐料和辣水,递给我们。一尝,有一股特别的天然鲜香味,与江南的臭豆腐比,只觉得风味更加强烈。眺望着面前幽美的湖景,咬嚼品味着南京风味的臭豆腐,刹那间竟有一种神仙般的飘然。

  臭豆腐已经吃完,余香犹在。可是大家不约而同有一种不过瘾的感觉,简直是欲罢不能,于是像小孩一样嘻嘻哈哈往回走,找到原先的摊子,又各要了两大串。

  这次还特地挑了黑水重的,俨然是品尝臭豆腐的行家了。 吃了莫愁湖的臭豆腐,这一天,我们连中饭都只得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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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跳墙

                    梁实秋

    佛跳墙的名字好怪。何物美味竟能引得我佛失去定力跳过墙去品 尝?我来台湾以前没听说过这一道菜。

    《读者文摘》(一九九三年七月中文版)引载可叵的一篇短文《佛 跳墙》,据她说佛跳墙“那东西说来真罪过,全是荤的,又是猪脚,又 是鸡,又是海参、蹄筋、炖成一大锅。………”这全又是广告噱头,说 什么这道菜太香了,香得连佛都跳墙去偷吃了。我相信她的话,是广告 噱头,不过佛跳墙,我也一直的跃跃欲试。

    同一年三月七日青年战士报有一位郑木金先生写过一篇《油画家扬 三郎祖传菜名闻艺坛——佛跳墙耐人寻味》,他大致说:“传福州的佛 跳墙……在台北各大餐馆正宗的佛跳墙已经品尝不到了。……偶尔在一 般乡间家庭的喜筵里也会出现此道台湾名菜,大都以芋头、鱼皮、排 骨、金针菇为主要配料。其实源自福州的佛跳墙,配料极其珍贵。杨太 太许玉燕花了十多天闲工夫才能做成的这道菜,有海参、猪蹄筋、红 枣、鱼刺、鱼皮、栗子、香菇、蹄膀筋肉等十种昂贵的配料,先熬鸡 汁,再将去肉的鸡汁和这些配料予以慢工出细活的好几遍煮法,前后计 时将近两星期……已不再是原有各种不同味道,而合为一味。香醇甘 美,齿颊留香,两三天仍回味无穷。”这样说来,佛跳墙好像就是一锅 煮得稀巴烂的高级大杂烩了。

    北方流行的一个笑话,出家人吃斋茹素,也有老和尚忍耐不住想吃 荤腥,暗中买了猪肉运入僧房,乘大众入睡之后,纳肉于釜中,取佛堂 燃剩之蜡烛头一罐,轮番点燃蜡烛头于釜下烧之。恐香气外溢,乃密封 其釜使不透气。一罐蜡烛头于一夜之间烧光,细火久焖,而釜中之肉烂 矣,而且酥软味腴,迥异寻常。戏名之为“蜡头炖肉”。这当然是笑 话,但是有理。

    我没有外方的朋友,也没吃过蜡头炖肉,但是我吃过“坛子肉”。 坛子就是瓦钵,有盖,平常做储食物之用。坛子不需大,高半尺以内最 宜。肉及佐料放在坛子里,不需加水,密封坛盖,文火慢炖,稍加冰
糖。抗战时在四川,冬日取暖多用炭盆,亦颇适于做坛子肉,以坛置定 盆中,烧一大盆缸炭,坐坛子于炭火中而以灰覆炭,使徐徐燃烧,约十 小时后炭末尽成烬而坛子肉熟矣。纯用精肉,佐以葱姜,取其不失本 味,如加配料以笋为最宜,因为笋不夺味。

    “东坡肉”无人不知。究竟怎样才算是正宗的东坡肉,则去古已 远,很难说了。幸而东坡有一篇《猪肉颂》:

净洗铛,少着水,
柴头灶烟焰不起。
待他自熟莫催他,
火候足时他自美。
黄州好猪肉,价钱如泥土。
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
早晨起来打两碗,
饱得自家君莫管。

    看他的说法,是晚上煮了第二天早晨吃,无他秘诀,小火慢煨而 已。也是循蜡头炖肉的原理。就是坛子肉的别名吧?

    一日,唐嗣尧先生招余夫妇饮于其巷口一餐馆,云其佛跳墙值得一 尝,乃欣然往。小罐上桌,揭开罐盖热气腾腾,肉香触鼻。是否及得杨 三郎先生家佳制固不敢说,但亦颇使老饕满意。可惜该餐馆不久歇业
了。

    我不是远庖厨的君子,但是最怕做红烧肉,因为我性急而健忘,十 次烧肉九次烧焦,不但糟踏了肉,而且烧毁了锅,满屋浓烟,邻人以为 是失了火。近有所谓电慢锅者,利用微弱电力,可以长时间的煨煮肉
类,对于老而且懒又没有记性的人颇为有用,曾试烹近似佛跳墙一类的 的红烧肉,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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