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七年,吃住都是婆婆的,每年的钱老公也都上交给婆婆,一年四万左右,每年的花费在5000左右,因为我也有上班。每个月在一千左右带着大宝,大宝的穿和学费还有我跟老公的穿都是工资在支付,前年买了房下来37万左右,公婆给拿了20万,剩下的是我们借的。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婆婆说加上我的名字干什么(刚开始的时候是要求用她的身份证买房说便宜点,我跟老公吵了一架就变成他自己的名字了。)我娘家没有妈妈,我觉得婆婆对我特别好,包括伺候月子什么的,没有闹过意见,母亲节生日父亲节什么的我都会预备礼物。话说他们真的拿我当一家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