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七年,吃住都是婆婆的,每年的钱老公也都上交给婆婆,一年四万左右,每年的花费在5000左右,因为我也有上班。每个月在一千左右带着大宝,大宝的穿和学费还有我跟老公的穿都是工资在支付,前年买了房下来37万左右,公婆给拿了20万,剩下的是我们借的。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婆婆说加上我的名字干什么(刚开始的时候是要求用她的身份证买房说便宜点,我跟老公吵了一架就变成他自己的名字了。)我娘家没有妈妈,我觉得婆婆对我特别好,包括伺候月子什么的,没有闹过意见,母亲节生日父亲节什么的我都会预备礼物。话说他们真的拿我当一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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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不该计较这些??可是我心里不舒服。[瞌睡][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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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不加你的名都是婚后财产!买房也得你去签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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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就是你们的,他能比你活的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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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心里不舒服 但是你要知道婆婆不是妈 更何况他们平时和你处的再好也是有私心的 现在的社会你不玩心思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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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么回事,没事的,婚后的财产一半的,加不加你都可以,但是心情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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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后买房都是要夫妻双方签字的,难得你们那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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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属于婚后财产,但是我觉得工资还事不要给老人,自己花着不方便,可以每个月给老人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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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永远都不是自己的妈,因为你永远不是他身上掉下来得肉,所以永远不会把你当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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