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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294亩土地被征收 被指6年未发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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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3-09 15:16|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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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韩山棚改事件”被公开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徐州棚改项目造假引发连环诉讼》一文也被多家网站转载。龚吉祥、程瑞林、姜庆安三家被拆迁户状告徐州市建设局行政裁决一案,近日被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三人不服判决,已经提起上诉。

  2016年3月4日,龚吉祥再次联合本村其他几户居民将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市国土资源局涉嫌非法征地一事告上法庭。据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这使本不复杂的韩山村拆迁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徐州市政府征地背后是否存在黑幕,也将随着案件的推进,正在逐步逼近真相。

  当事人:意外发现征地公告

  “年味儿还没散去,我们几个在正月十六那天就接到泉山区法院的行政判决书,跟我们村其他人的诉讼结果一样,虽在意料之中,但是没想到判决书来得这么快。”程瑞林介绍,他和律师仔细研究了判决书,觉得一审法院虽然认定徐州市建设局颁发《拆迁许可证》有效,但整个征收土地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非常明显的严重性程序问题,于是,老程就在当地官方网站查找有关韩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料。

  当浏览徐州市国土局网站时,无意中发现该局于2010年10月20日转发的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通(2010)17号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网站标题为《2010年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方案公告》。

  程瑞林称,他当时看了一下内容,原来这个征地公告的位置就是韩山村,觉得应该有参考价值,就下载后保存在电脑里。

  该公告落款日期为2010年10月9日,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徐州市2010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位置为泉山区湖滨街道办事处韩山村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为19.6081公顷,折合294.1亩。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按徐政发(2004)43号《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徐政发(2004)84号《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韩山村的居民对于这份神秘的征地公告都感到莫名其妙,大家表示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看见在村里张贴过。

  作 为全国先进的棚改模范城市,理应依法行政,阳光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维护一方百姓利益,再说,棚户区改造本来就是为民造福的公益性项目,而徐州市 人民政府和徐州市国土局却含糊躲闪、像做贼一样心虚,难道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殊不知,越是遮遮掩掩,躲躲藏藏,越是引起老百姓更多的猜疑。

  法律人士:市政府征地严重违法

  徐州市政府发布征地公告称,征地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9日前,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该公告还称,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种的青苗及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从发布公告至今已经5年多了,土管部门没有现场测量,也没有告知办理登记手续,甚至大家的土地证书仍在自己手里。

  此举再次遭到韩山村民的强烈质疑:“动不动就派一群人打着执法的旗号进村拆我们的房子,但我们至今没有领到征地补偿款,那我们村几百亩土地补偿款哪去了?是被村干部侵吞了,还被是市政府挪用了?”

  北京多位法律人士研讨后认为:首先,“先补偿后拆迁”是征收土地的基本前提。徐州市政府发布(2010)17号征地公告,是以集体土地性质征收了韩山村294.1亩土地,但市政府及市国土局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将征收方案、补偿安置方案以书面形式张贴告知,直接导致被征收土地的村民无法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变相剥夺了行政相对人的听证权利,属于典型的严重违法行为。

  其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明文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即国土局),而徐州市政府则规定被征收人“到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甚至有律师称,该行为不仅涉嫌严重违法,更是藐视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具体表现。

  人大代表:违法行政应当追责

  韩山村注定要与徐州市政府打一场“民告官”的持久战,而在这场近6年之争的“马拉松”式的利益博弈中,韩山村显然处于劣势。虽然纠纷由来已久,但总结下来无非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就地或就近安置,二是补偿过低,显失公平。

  程瑞林从2010年起,便无偿为本村的老少爷们整理资料、开庭代理,几年来,一直乐此不疲的忙碌着。老程曾把韩山村棚户区改造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到网上,因为话题敏感,最终引起徐州市建设局的关注,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该局的应对策略竟然是“不作回应,自行冷却”。

  但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发展,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国土局以及其他职能部门违法行政的事实越来越清晰,比如市政府2010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发布的(2010)17号征地公告,再比如,市国土局至今不敢公开张贴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针对徐州市政府涉嫌非法征地,以及违法发布征收公告的行为,职业举报人姚征亿近日走访了某全国人大代表。

  该人大代表提出质疑:发布如此严重违法的征地公告,是地方政府不懂法,还是故意践踏国家的法律?徐州市国土局正副局长有6个,徐州市政府正副市长有7个,江苏省国土厅正副厅长有8个,这么一群高学历的官员连最起码的《土地管理法》都没弄明白,谈何依法征收?谁又能保证公平补偿?

  该人大代表称,如果把依法行政当作口号,公权力就会被滥用,弄些虚头巴脑的所谓政绩工程,不顾老百姓的利益,就最容易出乱子!

  “法律条款不是贴在墙上做样子的,谁违法谁担责,如果不追究那些拍脑袋签字、拍屁股走人的官员,可能会使其越来越胆大、越来越猖狂、越来越目无法纪,既损害了国家形象,又坑害了百姓利益!”该人大代表表示,将会与大家一同关注徐州的征地案件。有关案件进展,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文图/姚征亿焦永锋王言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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