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第一种魔力就是兴趣。对于孩子们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兴趣。父母经常会说“为了十年之后的自己,放弃眼下的乐趣”,然而这些话对孩子是没有任何效果的。
网络成瘾中最常见到的问题就是网络游戏,这种商业结晶体包括了各种消费者无法抗拒的要素。吃完美味的巧克力之后,当然就觉得再怎么香甜的水果都变得无味了。同理,在享受了网络游戏带来的乐趣之后,就会觉得看书,运动等都毫无趣味性。
第二点就是,一旦开始上网就无法轻易脱身。投入的时间越多,给使用者带来的乐趣和满足度就会越高。这种特点从其他活动中很难找到。我们生活中大部分的消费行为都会受到“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影响,消费得越多,欲望满足度就会逐渐下降,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停止这种消费行为,而上网却不会受到这种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限制。
比如说,在烤肉店吃烤肉的时候,最开始是最好吃的,吃第二份的时候口感就会下降,到了第三份就会放下筷子,因为已经吃够了。不过网络却不一样,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越多,博客的访客就越多,游戏级别也越高,游戏币也会增加。随之而来的乐趣和满足度也就理所当然地增加了。尤其在玩网络游戏时,每次都会得到一个任务提示,在完成相应任务时就会出现下一阶段目标,这种无限制的内容可以无穷无止地刺激竞争心理和成就欲望。最终,使用者就很难摆脱这种恶性循环。
第三点就是网络的匿名性。人会在成长的过程中学会怎样抑制本能,学会以伦理、规则、良心等因素为基础,在社会中生活的方法。这是非常必要的学习过程,但每个人都会产生想从这种社会束缚中摆脱一段时间的欲望。
网络空间可以让人们以虚拟的匿名身份追求自己的欲望。比如偷偷看成人电影来满足性欲,偷偷谩骂别人来满足自己的攻击欲望。
第四点就是通过网络逃避现实,得到替代满足感。身材矮小,成绩不佳,人际关系也不好,在现实中谁都不会给予认可的孩子,很有可能通过网络和网络游戏成为网络世界中的“霸主”或“王者”。另外,现实世界中一个人只能有一种人格,但在网络世界中可以通过不同的账号和形象体现不同的人格特征。有一天可以成为某名牌高校的大学生,第二天就能以乞丐的身份出现。
第五点就是网络不会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如果错过了喜欢的电视剧,就可以在任意时间通过网络收看,如果想看特定的部分,就可以专门挑自己喜欢的场景看。只要联上了网络,就能通过聊天软件和远在别的地方的朋友交谈。对于学业繁忙,归家时间晚的学生们来说,肯定具有不小的魅力。
最后就是网络的交互性。这可以说是与普通的电视或广播差别最大的特点,因为电视或广播中的信息传递都是单向的。如今电视和广播也在利用网络的这种优势,收听广播的时候,可以时时刻刻在网络上听取听众的意见,随时给播音员传达反馈。
除此之外电视连续剧的结尾还可以受到观众意见的影响,被网意(网络中的民意)所左右,这也是人们从网络的交互性中学习到的。
网络游戏或聊天能够让各种人相遇在同一空间中,相互竞争、交流,就像真实世界中人们的相遇。但是网络世界中人们不用担心穿什么衣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表情,更不用表达真实的自己。因为反正都是虚假的,所以互联网上的人际关系会反而显得比实际的人际关系更加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