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发布日期:2008-06-25 17:00:33
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25日电 (记者余靖静)为科学防控手足口病疫情,浙江省政府25日启动《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并授权浙江省卫生厅发布手足口病橙色预警。
记者从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2008年以来,浙江省手足口病呈持续高发态势。截至6月24日,浙江省累计报告手足口病病例24167例,死亡病例7例,病死率为0.029%。其中,报告发病以5岁以下散居或幼托儿童为主,占85.29%,2岁以下婴幼儿占51.22%,7例死亡病例均为2周岁左右婴幼儿。全省报告发病数位居前5位的市分别为温州、杭州、宁波、绍兴、金华。
据介绍,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疫情,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等多次作出批示。浙江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春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并成立了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指挥部。
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平说,几个月来,各级政府、卫生和教育等有关部门为控制疫情做了大量工作,一批危重病例得到及时救助,公众防病意识得到提高,手足口病日报告数也有所下降。但7月、8月是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浙江决定发布手足口病橙色预警。
根据部署,浙江各地要积极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的普及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有3岁以下幼儿、尤其是外来儿童的家庭进行宣传走访,做到进户到人,引导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生病要及时送往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开展治疗,同时要认真落实手足口病家隔离轻症患者的社区责任医生随访制度。
浙江省卫生厅明确,为确保患儿“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除了加强基层医护人员的培训学习外,各地要根据发病水平,整合医疗资源,保证符合住院标准的患儿及时得到规范治疗。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床位为由拒绝收治患儿,对家庭经济苦难的患儿要先收治,再落实相关医疗救助措施。医疗机构对重症患儿要及时请市级专家会诊,对危重患儿则必须请省级专家会诊。若因防控或者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或患儿死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浙江省卫生厅同时提醒公众,手足口病是一种由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病、多发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防病的关键,要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尽量少带幼儿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幼儿出现可疑手足口病症状时,家长要及时带孩子去县级定点医院就诊,对轻症居家隔离治疗的患儿,家长要注意陪护和观察,发现精神倦怠、疲乏时要及时送医院诊治;如孩子已上学或幼儿园,在请假就医的同时要向学校或幼儿园及时说明病情,防止出现疫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