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政策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单独二孩”政策。它是指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为独生子女,且生育的第一胎为非多胞胎,那么他们就具备生二胎的资格。
解读一:
“单独夫妇”第一胎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不能享受单独二孩的新政。
解读二: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已经夭折的话,也算是独生子女。
解读三:
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该地申请生二胎。
已实行“单独二胎”政策省份:
北京、天津、江苏、上海、安徽、浙江、江西、广西。
(数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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