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幼儿园在规定家长接送孩子时间安排上有严重问题,我想有如下几点:
1:孩子如果起床迟了,超出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就不让孩子上幼儿园,试想一下,如果老师上班迟了,那么是不是也不让老师进幼儿园呢?一个单位如果有员工上班迟了,是不是就不让该员工上班呢?我认为有些幼儿园做法就很好,考虑到家长上班时间,每天排班,总有一位老师上班时间提前,如果有家长送孩子早到幼儿园,将这些孩子集中在一个班级,由本班老师上班后带回教室。
2:在接孩子时间方面,在淮安还没有几家单位5:00就下班,如果孩子的父母都是外地人在淮安上班,试问怎么接送孩子,我们也理解老师的辛苦,但是,为什么交了所谓的延时费(上什么兴趣班),孩子就可以迟接了呢?,这叫变相收费吧,是否也可以把家长迟接的孩子集中在一个班级,由一个老师看管,等待家长接孩子。
请各位发表一下你们的看法,也请幼儿园领导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