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 同龄圈 育儿你造吗 好好ci 流行时尚 女人心情 败家妈妈 孕期话题 准备怀孕 幸福母乳站 幼儿护理
查看:2k|回复:2

中学生为救同伴溺水身亡 家长想申报见义勇为学校婉拒

回帖 发帖
发表于 06-26 22:12|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徐建华看着儿子的学生卡泪流满面。孩子的书包和自行车还放在学校,他却一直不敢到学校去整理。

    ■核心提示

    6月20日,13岁的中学生小徐(化名)中午放学后,和5名同学在漓江桥下游泳时溺亡。他的父母后来了解到,孩子在身亡前帮助另一位溺水同学脱险。于是,家长想和孩子就读的学校一起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为小徐申报“见义勇为”,但学校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所以婉拒了家长的请求。

    昨日下午,小徐的家长在七星区综治办得到了令人欣慰的答复:按照目前警方调查的情况来看,小徐的行为应是见义勇为,虽然还需要进一步确认,但认定程序已经启动。

    事件回放 13岁花季少年溺水身亡

    6月20日中午12时许,天气炎热,穿山中学初一年级的小徐、小高、小王、小唐和另两名同学走出校门,准备去漓江游泳。6个少年没想到此行代价如此沉重:小徐溺亡了。

    昨天上午,小徐的母亲赵群娥与记者说起打捞孩子的经过,这位来自湖南的农村妇女泪如雨下。“当天下午大概1点半,我接到(孩子)班主任的电话,说小孩在河里面洗澡溺水了,我赶过去的时候,救援差不多结束了。警察告诉我,救上来的希望不大。”赵群娥说,当时听到这句话,自己脑海里一片空白,手足无措。

    当天与小徐一起去游泳的孩子告诉小徐的父亲徐建华,刚开始大家都在浅水区游泳,后来小徐和小高、小王三人游到河中间去了,他们突然听到三人求救,还以为是在开玩笑,谁知几十秒后小徐便沉入水中。

    发现小徐溺水后,一名水性较好的同学试图潜入水底去寻找小徐,但是因为水太深放弃了。几名孩子游上岸大声呼救,但是此时岸边人很少。十几分钟后,他们借了一位路人的电话报警,并通知了学校的老师。

    “根据我们的经验,施救的最佳时间是溺水后3分钟内。”漓江派出所所长秦刚说,派出所接警后和抢救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是已经错过了最佳施救时间,加之漓江河底情况复杂,搜救难度大,经过一番努力后,搜救行动被迫在天黑后结束。

    “他们走之前告诉我,过一段时间孩子会自己浮上来。”徐建华哽咽着说,等待了两天两夜,他就一直呆在儿子出事的地方。

    22日上午,河面有了动静,徐建华游过去将孩子的尸体抱到河滩上。

    悲剧背后 孩子身亡前救了同学

    得知孩子没了,6月22日凌晨,在湖南的小徐奶奶和姐姐赶到了桂林。

    72岁的奶奶不停地擦拭着眼泪,不愿接受孙子身亡的事实,老人断断续续地念叨着:“孩子读小学的时候都在湖南,是我一手带大的,从小就知道帮我做饭、扫地。”

    “弟弟和我关系很好,他才过的13岁生日。”姐姐徐秀拿着一个蛋糕盒告诉记者,6月19日,弟弟刚过完自己的13岁生日,她在湖南特意通过网络订了一个蛋糕送给弟弟。

    23日晚,徐秀在整理弟弟遗物的时候,用弟弟的手机登录了其班级QQ群,在查看聊天记录的时候,她发现有同学在群里留言称小徐是为了救人而溺亡的。

    这条信息让徐秀很震惊,她和家人将这个信息报告给了漓江派出所。

    24日上午,漓江派出所对相关学生进行了调查询问。出事时与小徐一起游泳的学生小唐告诉民警,他们下水不久,他听见小高在不远处喊救命,小徐和小王两人立刻游到小高身边,这时小高已经没事了。三人就一同往岸边游,但此时小王却说自己没有力气了,一旁的小徐便用力推了小王一把,随后小徐溺水了,挣扎了一会便沉入水中。

    小王在调查中也表示,自己往岸边游的时候,感觉没有力气了,小徐便推了自己一把,然后自己就到了浅水区,而小徐却溺水了。在穿山中学提供给警方的6月20日此事件调查报告中,记者也看到了两位学生类似的表述。

    “结合警方调查、学校材料和家长提供的信息,几方面情况相互印证可以得出结论,小徐在溺亡前确实有救人的举动。”漓江派出所所长秦刚说。

    学校态度 婉拒为他申报见义勇为

    小徐的母亲赵群娥说,虽然孩子去世了,但是得知他在离开之前还救了别人的命,她心里得到一丝安慰。“他是为了救人才淹到的,我们可不可以为他申请见义勇为呢?这对孩子和我们来说都算是一份慰藉。”父亲徐建华说。

    6月23日,他通过派出所向学校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请求,希望学校能够和他们一起为儿子救人的举动向有关部门申请“见义勇为”,但令他意外的是,学校方面婉拒了他的请求。

    “根据派出所的调查,学校认为小徐在溺亡前有救人的举动,但是家长要求和学校一起提出申请,学校有自己的顾虑。”昨日下午,穿山中学校长熊伟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不应该鼓励学生在无法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见义勇为。他说,作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还很差,见义勇为的代价很可能是付出生命。

    熊伟认为,如果将小徐救人的行为作为典型在学校进行宣扬,可能会对其他孩子造成误导。“我们以前没有处理过类似的问题,但是翻阅外地的类似事件,并经请示上级部门后,我们很遗憾地做出了这个决定。”但熊伟也说,建议小徐的家长自己去向有关部门提出认定见义勇为的申请,如果有需要,学校可以提供相应的配合。

    此外,漓江派出所也表示,将提供相关证明,如实地将调查情况反映给见义勇为认定部门。

    最新进展 相关部门已启动认定程序

    正如学校的顾虑,对类似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行为如何看待,在社会中一直存在着争议。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表示,根据派出所调查询问的情况,可以初步判定小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小徐的家长可以向辖区综治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综治办经过实际调查后,确认情况属实,就会确认小徐的见义勇为行为。

    广西师范大学社会学系老师王波说,不鼓励没有自救能力的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是正确的。“但是不鼓励、不提倡不等于反对,对未成年人只要提倡见义勇为的精神,使未成年人认同见义勇为是高尚的行为是可以的”。类似小徐当时的情况,他完全可以选择不帮助同学,自己脱离险境,但小徐选择了救人,行为很高尚,值得表扬。

    “见义勇为存在一定的风险,不应鼓励未成年人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未成年人应该有善恶感、是非感、责任感,但不能提倡他们去做力所不能及的事情,比如救火、捉拿歹徒。”律师曾永红也认为,见义勇为的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应该也必须提倡的,但是同时也有责任告诉孩子们更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接受了徐建华为儿子申报见义勇为的申请。据了解,七星区综治办已经向漓江派出所初步了解了情况,并表示将马上跟进。  记者曾龙辉 文/摄

2#
发表于 06-27 18:06|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哎 见义勇为 的前提是自我保护

回复
3#
发表于 07-02 09:36|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小迷糊❤ 的话:
哎 见义勇为 的前提是自我保护...


‘虽然说不提倡但事实已经发生了、学校也不认可。难道我弟弟就那么死的不明不白吗?

回复
社区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