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机话费回馈办理流程
(一)符合回馈话费条件的市民,请于9月9日至9月20日,通过用于接受回馈话费的深圳本地手机号码,自愿编辑并发送申请回馈话费的短信,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短信受理号码: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发送至106582533,中国电信手机用户发送至1065975500000,中国联通手机用户发送至106558108980。短信格式要求如下:
1、深圳户籍市民的申请回馈话费短信格式
(1)参加深圳市社保并正常缴费的,应按以下短信格式发送短信:“姓名#身份证号#1#社保电脑号#”。例如,具有深圳户籍(身份证号11111120100831001X),且正常缴纳社保(社保电脑号8888888)的市民张三,如使用中国移动手机号码,应编辑“张三#11111120100831001X#1#8888888#”发送至“106582533”。
(2)没有参加社保的,按以下短信格式发送短信:“姓名#身份证号#2#”。
2、非深圳户籍市民的申请回馈话费短信格式
(1)2010年8月31日前已申请办理深圳市居住证并参加深圳市社保且正常缴费的,应按以下短信格式发送短信:“姓名#身份证号#3#社保电脑号#居住证签发日期#”。例如,非深圳户籍(身份证号222222201008310001),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签发日期20100831)且参加深圳市社保并正常缴费(社保电脑号6666666)的市民李四,如使用中国联通手机号码,应编辑“李四#222222201008310001#3#6666666#20100831#”发送至“106558108980”。
(2)2010年8月31日前已参加深圳市社保并正常缴费,但没有申请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应按以下短信格式发送短信:“姓名#身份证号#4#社保电脑号#”。
(3)2010年8月31日前已申请办理深圳市居住证,但没有参加深圳市社保的,应按以下短信格式发送短信:“姓名#身份证号#5#居住证签发日期#”。
为避免个人信息过于简单而被他人冒名申请手机回馈话费,请市民按照以上短信格式发送完整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