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 同龄圈 育儿你造吗 好好ci 流行时尚 女人心情 败家妈妈 孕期话题 准备怀孕 幸福母乳站 幼儿护理
查看:4k|回复:13

为了给宝宝买保险,费尽心思

回帖 发帖
发表于 10-30 16:00|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最近有在考虑给宝宝买保险,整理了一些保险知识点。因为是第一次买保险,对保险一无所知,所以自己就在网上查了一些保险的知识,分享给各位宝妈,希望有所帮助。

首先说一下,为什么想要买保险。自己对保险并没有太多的了解,要说接触保险,也就是社保了,社保里最常用的就是医保了,再就是生育险,也就是这个时候,才真正觉得保险还是挺好用的,而且也看到网上好多家庭都给宝宝买保险,所以才决定去了解一下,想给宝宝上个保险。

什么是保险

简单说,保险就是对未来的一种保障,经济的补偿。

保险中的一些专有名词: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举例:我给宝宝在平安买了份保险,那么,我就是投保人,平安公司是保险人,宝宝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写的是我自己,如果出险,则我可以申请保险金。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即保险对象,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及生命;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的财产。

举例:我给宝宝买了意外险,则保险标的就是宝宝的生命和他的身体问题。我给自己的车买了车险,那我的车就是保险标的。

保险期限:也称保险期间,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这一约定时间为保险期限。

举例:1年期保险,30年期保险,终身型保险。

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

举例:我给宝宝买了100万的意外险,保险金额即为100万。

保单所有人:也称保单持有人,是指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可以与投保人、受益人是同一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如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保单所有人拥有的权利包括:更改受益人,领取退保金或保单红利,制定新的所有人等。

消费型保险:一种消费型的保险,投保人跟保险公司签定合同,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原先约定的额度进行补偿或给付;如果在保险期限内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返还所交保费。

返还型保险:也叫储蓄型保险,如果在保险期限内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返还所交保费或合同所列明的保险金额。

分红型保险:保单所有人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简单说就是分享红利,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

 

今天就先给大家整理到这里了,还在不断学习当中,会持续更新的,希望会有帮助~


2#
发表于 10-31 11:53|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接着上一篇帖子,继续给大家分享一下保险相关知识。

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

除外责任: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项目,如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

承保:指保险人决定接受或拒绝投保人的投保行为。

核保:指保险人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

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简单的说,就是退保能拿道的钱,但是现金价值≠总退保金额(年金产品可能有之前未领取的年金,分红产品可能有未领取的分红)。

主险与附加险: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是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

趸(dun)交:是一种缴保费的方式,指所有保费一次性缴清。

年交:也是一种缴保费的方式,指每年交一次保费。

缴费期:又称供款期,即在保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期间,按缴费方式不同可分为一次性缴费(趸交),年缴等不同方式。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要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犹豫期: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15天内,如果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或其他原因决定撤保,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销合同并退还已收的全部保费。

保单生效日:保险公司核保通过,并且收到投保人的保费后,和投保人约定的报险开始生效的日期。

保单中止期:2年,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2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保险公司根据复效时的状况重新核保,核保结果如果成功延续保单,等待期要重新来一遍。如果保险公司不接受复效或者2年内客户也无提交复效申请,保单终止,退还客户现金价值。

为了宝宝操碎了心,继续学习,宝妈们有需求的,一起学习吧~


回复
3#
发表于 11-01 17:12|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为了宝宝我也是够拼的了,今天学了很重要的一个知识点,投保单

投保单:又称投保(申请)书,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递交申请,购买某个保险产品的要约。

投保单上一般会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投保人信息;2.被保险人信息;3.身故受益人信息;.4.投保的产品计划;5.健康问卷;6.财务问卷;7.特别约定以及客户声明;8.投保/被保险人签名。

  

原来的投保单都是书面纸质的投保单,随着科技新技术的运营,以及成本控制,工作效率等要求,越来越多的转向无纸化办公,移动办公。

 

几个关键点的问题一定要注意:

1.要如实告知,健康问卷和财务问卷,是保险公司筛选客户,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不能只是口头告知,要书面体现在投保单上,如实告知一般遵循3个原则:有问必答,无问不答,咋问咋答。

 

2.客户声明,为了尽量避免销售误导,让客户理性购买,保监会要求在投标时,要有投保人本人抄写风险提示语,以证明销售人员说明过风险,而且客户也明白其相关内容。

 

3.签名一定要本人,除了未成年被保险人可以由监护人代签,其他无论多亲,夫妻父子母女都不能代签,代签名的保单无效。


在现实的实际投保操作过程中,个人为个人投保的书面申请人寿保险单都需要本人签字,而财险以及网上现在的一年期产品都没有本人签字的要求。


回复
4#
发表于 11-10 11:31|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想要买医疗险的妈妈们,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免赔额

免赔额是指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对被保险人经济上可承受,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规定免赔,可省去保险人的大量工作,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

二、按比例给付

保险人按照总费用的某一固定比例给付保险赔偿金(例如保险人承担70%,被保险人自付30%);也有保险单以累进比例给付,即随着实际医疗费用支出的增大,保险人承担的比例累计递增,被保险人自付的比例累计递减。

三、给付限额

由于危害人体健康的风险大小差异很大,医疗费用支出的高低也相差很大。为了保障保险人和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一般对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的最高给付有限额规定,以控制总支出水平。

四、保证续保

简单说,保险合同的保障周期满后,无论被保人身体发生如何变化、投保人之前有没有理赔过,只要满足保险公司的承保条件(比如提高保费)等,投保人都可以不经核保,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不能拒绝续保的要求,这叫保证续保。但目前中国的保险产品条款上不会明确指出保证续保,一般是有一定年期限制,比如说三年之内保证续保,最多续保到70岁。


回复
5#
发表于 11-13 17:42|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名词解释:

犹豫期:犹豫期是指保单生效后一段时间内,如果退保,保险公司可以退还已交纳的保费,只收取少量工本费,这段时间称为犹豫期。如果过了犹豫期再退保,保险公司只能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的资金损失较大。重疾险的犹豫期通常为10天或15天。

等待期: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从生效日起的一段时间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即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逆选择。

宽限期:宽限期常见于需分期支付的长期险产品(一些短期健康险在续保的时候也会有宽限期,但较短),在一个保单年度结束时,以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为起点,60天是保险费交纳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但若过了宽限期,投保人仍然没有交纳当期保险费,那么保险合同效力将中止

复效期(合同效力中止及恢复):复效期是指合同效力中止之后,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一段时间,通常合同效力中止之后的2年内是复效期。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恢复通常来说保单复效是需要填写健康告知、复效申请书,交送保险公司核保部门核保的,需不需要重新体检则与合同失效时间长短有关。核保部门核准后,才能够进一步缴纳保费,恢复合同效力。另外,合同复效后,等待期也可能需要重新计算。

报案时效:通常重疾险在其保险事故通知中会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们,这个报案期在不同的险种中要求不同,例如重疾险和医疗险通常要求10天,意外险中有的产品设定为48小时,有的则说需及时通知保险人,而在车险中,因为投保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最终被拒赔的案件时有发生。车险中报案期比较严格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保险事故的相关证据容易丢失,在健康险中报案期则相对宽松。

保险金给付时效:保险金的给付,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天内,保险人履行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回复
6#
发表于 11-15 17:26|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重疾险的保险责任——重症、轻症、身故

重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求,针对18周岁以上成年人的重大疾病保险,应至少包括6种重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此外,还建议了其他19种重症,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承保,目前市面上的大部分重疾险产品已覆盖这25种重疾。

轻症:轻症疾病是指:1、重症疾病的早期状态,或相关病种;2、重症疾病除传统手术外的其他治疗方式;3、对人体健康影响相对较小的其他疾病或疾病治疗方法。

轻症疾病的保险金通常是保额的20%,分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两种模式。如果是提前给付,领取轻症保险金后,重症的保额相应降低。如果是额外给付,重症保额不受影响。

轻症豁免:轻症豁免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罹患轻症后,后面的保费都不用再交,但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目前市面上优质重疾险产品大多包含轻症保费豁免条款。

身故:身故责任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死亡,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身故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注:一些重疾险产品中,会明确标注有身故责任,身故赔保额,还有的标注有身故返现金价值,但有些产品中不包含身故责任,或者没有明确标注身故责任,这类产品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看合同中是如何标注的。


回复
7#
发表于 11-17 16:59|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保险合同里有一个重要的保障条款,就是保费豁免,对投保人来讲,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妈妈们可以好好了解一下呢~

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不再向投保人收取以后的保险费,而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人继续履行保险义务。一般有被保险人轻症保费豁免、重疾保费豁免、投保人豁免等情况。常见于夫妻互保或者是为子女投保

轻症保费豁免: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轻症疾病,那么保险人不再向投保人收取以后的保险费,而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目前市面上优质重疾险产品一般都包含轻症保费豁免条款。

重疾保费豁免:

重疾保费豁免,是指重症多次给付的产品,通常包含首次罹患重疾后的保费豁免条款,即:首次罹患重疾领取保险金后不用再交后续年度保费,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豁免:

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针对投保人)后,保险公司不再向投保人收取以后的保险费,但同时继续履行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义务。投保人豁免通常以附加险的形式额外添加,且需要支付一定的额外费用。


回复
8#
发表于 11-20 17:09|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承保方式:

正常承保:属于标准风险类别,保险公司按照标准费率予以承保。即体检正常,为标准体,符合保险公司的标准承保要求。

加费承保:低于正常承保标准但又不构成拒保条件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增加保费的方式来进行承保。被保险人身体有些小问题,但仍在保险公司风险可控范围内,保险公司通过加保费来分散风险。

除外责任:因某项指标不合格,或某一种疾病、某类疾病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进行赔偿。

拒保: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或所从事的职业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则拒绝承保。

什么情况下会加费承保?

一般来说,高风险职业,体检指标异常,不良生活习惯或前往高风险的国家或地区,这些人在投保时就需加费承保。

常见加费原因,比如:体重过重、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乙型肝炎、过度吸烟与酗酒等。

加费的标准也会因不同疾病及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及险种本身产生不同结果,最终还是要因人而异。


回复
9#
发表于 11-24 15:51|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保险合同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主体主要是指保险人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但是,变更主要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保险人一般不会变更。

一、投保人变更:

只要新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愿意并能够交付保险费,即可转让人身保险合同,但必须告知保险人。但是,如果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本人书面同意,才能变更投保人。

二、被保险人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

三、受益人变更:

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或经被保险人同意由投保人指定的,其变更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意志。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无须经保险人同意,但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但无论如何,受益人的变更,要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此帖子已经被星空下的宝宝于2017年11月24日 15:52:09编辑过。

回复
10#
发表于 11-29 15:21|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一起来看看不同险种的等待期:

等待期:

等待期即我们平时说的观察期,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目前重疾险、医疗险、定期寿险的设置都是有等待期的,并且对等待期出险的定义不同。小诺带大家一起看一下~

重疾险:

重疾险都设置有90-180天的等待期,有的保险等待期出险合同会直接终止,而有的合同仍然有效。

医疗险:

一般医疗险都设置有30天的等待期,如果这几天不舒服,想买完保险再去治疗基本是不行的,因为有30天的等待期。

医疗险如果等待期出险是免责的,就是保险公司不赔付,但是合同仍然有效。只要等待期确诊就不能获得补偿,哪怕等待期结束后再治疗也不行。

定期寿险:

对于定期寿险目前有90-180天的等待期,如果这个时间内疾病身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由于意外导致的身故是不受限制。


意外险:


意外险没有等待期,但是要注意一下生效日期,绝大多数意外险都是次日零点生效,不过小编也见过几天后生效的意外险,大家在挑选的时候可以注意一下。


回复
11#
发表于 12-13 15:55|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楼主是平安保险的吗?同行哟!信息比较全面!

回复
12#
发表于 01-04 17:45|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很详细呢 不错

回复
13#
发表于 01-28 16:47|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过来支持一下,万一上热门了呢。

回复
14#
发表于 02-11 17:04|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我们家也买了

回复
社区导航
同龄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