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逛街无意间看到以前同事的前老公,他们曾是大学四年的恋人,同事是淄博的人也很好,结婚一年后,前几个月才离了婚,具体原因不祥也不好问,离婚后她背着二婚的名回了淄博,现在我看到他前老公和另外一个女的买戒指项链等首饰,女孩效颦如花,看来是要结婚的节奏,短短几个月而已,人以不同了,虽然和那个同事不是特别的要好,但是看到这个场景我也难免替她愤愤不平,哎,清官能断家务事,有些事是咱局外人不好评判的,婚姻有风险,且行且珍惜,一定要对自己好多点!!
为什么要这样子呢
就是,不花就是别人给花了
是啊!女人就得对自己好点
人啊,就是结婚就后悔了
闪婚闪离吧
唉,结婚就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