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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为一些无关紧要的利益来牵绊朋友间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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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 15:54|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梁先生经营一家文化公司,朋友介绍一家印刷厂给他,梁君因为初入此行,印刷厂没有熟的,因此就和那位姓陈的印刷厂老板合作。

     为了减少联系上的麻烦,梁先生把印刷、订纸、分色、制版、装订所有工作都交给陈先生包办。

     事实上,陈先生的印刷厂只有印刷一项业务,其余部分都要转包出去。当然,陈先生也不会做无用功,转手之间,他还是赚了两成左右的差价。

     几年过后,梁先生才发现他因为怕麻烦而多花了很多钱,同时也因为出版社的经营已上轨道,人员也增加了,于是把给陈老板的业务,除了印刷之外,全部收回自行发落。

     谁知陈老板勃然大怒,说梁先生没有“道义”。梁先生向朋友抱怨:“要给谁做是我的权利,难道我这样子做错了吗?”后来他就不再和陈老板合作了。

     梁先生当然没有错,不过,如果他对人性有进一步的了解,就不会因为误会的不快而向朋友抱怨了。

     类似的故事并不罕见,只是“剧情”稍有不同而已。碰到这样的事虽然很无可奈何,但从人性的角度来看,仍有值得讨论之处:

     陈老板赚取转手的差价虽然合情合理,但梁先生停止和他某部分的合作却与“道义”无关,买卖本来就是“合则来,不合则去”嘛!问题是,陈老板把转手的差价当成“理所当然”的利益,梁先生不再和他合作,他因此而产生利益被剥夺感,本来可赚一万,现在只剩下五千,心里无法适应这种失落,于是就心有不甘了。然而,陈老板是没有权利反对的,他反而应该感谢梁先生才对。不过人总是这样,你给他好处,久了他便认为你给他好处是应该的,一旦不再给,便认为你失去“诚信”,没有“道义”了。曾有一行政机关首长发生这样的事:前任首长违反规定,挪用一笔巨款作为手下的变相“津贴”,新的首长上任后,发现此事不妥,便予以停发,不想手下反应激烈,并且有人乱投黑函,让他困扰许久。可见“好处”不论该不该得,不动心的很少,“得而复失”,又不动气的更少,这也就是商界“停止合作”,也跟着“停止友情”的原因。面对这样的人性反应,若事先有所了解,就不会慨叹人心不古了。

     梁先生终止和陈先生的合作基本上是正确的决定,因为二人有了不愉快,站在梁先生的立场,大可不必太勉强自己。倒是陈老板应自我反省——赚取外包部分的差价是“多出来”的,印刷方面的利润才是他“理所应得”,面对梁先生的新决定,他应感谢梁先生,并表示愿意继续提供更好的服务才是。结果他不做此想,反而以诋毁来响应梁先生的动作,导致连印刷的生意也飞了。因此我们可以了解一件事,面对握有权力的一方时,“理未应得”的利益是不宜以激烈手段争取的,因为师出无名,理不直气不壮,也得不到其他人的支持。若坚持激烈手段,必败无疑,而且不但争不回多出来的好处,连原有的好处也会失去,因为对方有权力嘛!事实上,陈老板要保住印刷部分的生意也是很难的,因为他的“转手利润”让梁先生有受骗感,惟有停止一切合作才能弥补他自尊受到的创伤。对陈老板来说,也只能尽量以低姿态来抚慰梁先生的自尊,或许这样还有一点效用吧!

     梁先生和陈老板二人“翻脸”是一种遗憾,但做生意事关企业生命,该“翻脸”还是要“翻脸”,你不“翻脸”别人还笑你傻瓜!倒是平常与人相处,对于“好处”的给予要多些讲究,否则反而会对人际关系造成伤害,这一点和做生意“翻脸”的“利害”是不大相同的。

2#
发表于 10-12 20:26|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我的鼠娃 的话:
谈钱伤感情,不谈就伤自己。...


 所以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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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0-12 19:46|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琳希 的话:
我觉得合作还是自己做 别合作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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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0-12 19:30|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生意本来就只讲利益的,有什么好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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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0-12 18:14|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总之一定要和朋友保持好清楚的金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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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0-12 17:21|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谈钱伤感情,不谈就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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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0-12 17:05| 只看楼主| 正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我觉得合作还是自己做 别合作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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