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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生育政策 一胎政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国现行生育政策主要是: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国家确定的现行生育政策法律化、制度化,从法律上确定了中国现行的基本生育政策。 一胎政策具体如何实行的? 男女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生育服务证》: 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 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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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 在我国,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生育二胎呢?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4,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5,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6,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7,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4,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生二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先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具体部门是人口计生科) 2,提交基本证明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该证明文本由计生科提供)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如果要反映你们夫妻是独生子女,就应当提供你们夫妻“本人是独生子女的声明”。 3,提出申请后,需经区、镇(街道)两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同意之后才可以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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