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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儿童的罪犯信息该公开吗?要保护他们的人权吗?【育儿网深挖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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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24 16:48|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近日,浙江慈溪出台了一项网络公开性侵儿童罪犯的处理办法,方便公众随时查询。一时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但是也引来了关于“犯罪行为升级”的担忧……

--------详情介绍--------

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牵头法院、公安、司法局出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依据这个《办法》,在当地,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严重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犯罪人员,在其刑满释放后或者假释、缓刑期间,通过各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公开其个人信息,方便公众随时查询。目的是警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

什么样的犯罪者会被公开信息?

因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被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多次猥亵未成年人或者猥亵多名未成年人的;

曾因强奸、猥亵犯罪被判处刑罚,五年内又犯的;

曾因猥亵被多次行政处罚,二年内又实施此类犯罪的;

经鉴定,有性侵害病态心理的,如恋童癖、性控制能力弱等;以及可能再次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大的。公开期限一般为5年。

办法还列举了将终身公开信息的情形:

今后在慈溪,除了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其他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的户籍信息;照片、身高;罪名、判处刑期;信息公开期限;现住地址、工作单位等将公布。

--------深挖扩展--------

消息一出微博上一片叫好,希望各地效仿,同时也有其他声音:这样做不利于他们重归社会,效果适得其反

公开信息的先例:

1994年,美国新泽西州7岁女孩梅根·康卡,被邻居奸杀,而这个邻居之前被判决实施过两次针对儿童的性侵犯罪行为,梅根的妈妈说,如果自己的女儿知道侵害人有性犯罪的历史,那么她就会有所防备,也许现在仍然会活着。

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梅根法》,强制所有州制定法律,要求性侵犯假释或刑满出狱后,必须向警方登记住所,并公布给社区知悉。

法案的反效果:

“梅根法案”实施后,美国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例并没有下降。出现了攻击杀害这些性犯罪者的案件。他们堕落消沉自杀或者破罐破摔继续作恶

--------池子说--------

是否要保护这类罪犯的人权?我的观点是NO!

·再犯率为各类罪犯之首

给他人权,他给你们连续伤害,因为潜在可能的危险,忌惮罪恶=纵容,给更多罪行提供温床!

因为担心他们大规模报复社会,担心有人对他们报复伤害。所以就要牺牲未来的那些受害者?要知道性犯罪者重复犯罪率是很高的。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连续暴力性侵犯的再犯率高达95%;日本犯罪白皮书显示,因性侵女性而被判处有罪的人中,约有16%的人会再次因性犯罪而被逮捕。

“女童保护”统计2014年503起曝光案例中,一人对多名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案例达78起,占15.51%一人多次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累犯案件为135起,占26.84%。在2015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340起性侵儿童案例中,其中有96起是一人对两人以上儿童实施性侵害

·隐藏的社会危害更为深远

你以为性犯罪只是个人受害不足以危机社会吗? 他们在没有被公开的情况下完成的伤害也是对社会有延续性的危害的!

很多重刑犯,也是在幼年时期遭受过暴力。也许你短时间控制了某个暴力者的犯罪程度,但是随着时间流逝,受害者的规模可能增加,而且这些受害者中也可能发展出新的犯罪者

·人权应该让渡

我是“人之初性本恶”的赞同者。没有法律的约束,没有公开的监督,谁都可能抱着侥幸心理投机一回。一旦尝到甜头,更会上瘾,无所忌惮。

的确公民都有人权的,但是当他犯下违背人伦的残忍罪行时她已经不是人,他都放弃了自己人的身份,你还为他珍惜什么?我愿意给小偷人权,给骗子人权,都不想给他们,因为性侵儿童打破了做人的底线。

ps:我们某些社会新闻会公开受害者,却给犯罪者打码。这是极度不能理解的奇葩行径。强烈抨击。你的人权用歪了!

·犯罪登记而不告 你放心吗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爱尔兰、日本以及韩国采用性犯罪登记制度。如果你心存希望,要保护他们的隐私人权,那么我问你:你介不介意身边就有一个性犯罪者,却被瞒而不告呢?天知地知政府知,你和孩子都不知道哦。

个人觉得,除非有消灭他们二次犯罪的机会,我是不会相信监督的力量的。

(本人看法,不代表网站观点)

--------问问育迷--------

* 你赞成公开这类犯罪者的信息吗?你对这类罪犯的人权怎么看?

* 要不要给这些犯罪者重新做人的机会?为什么?

* 觉得什么办法惩治罪犯保护孩子更有力?

2#
发表于 06-24 16:51|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支持!公开他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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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06-24 16:53|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支持,这样子可以给其他的家长一个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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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06-24 16:58|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必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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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06-24 17:01|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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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06-24 17:02|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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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06-24 17:10|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支持公开,打什么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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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06-24 17:12|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支持公开信息,为浙江慈溪赞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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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06-24 17:13|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支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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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06-24 17:33|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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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06-24 17:34|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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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06-24 17:36|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支持!必须公开,敢犯罪就不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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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06-24 17:39|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必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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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06-24 17:46|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对这种变态赶紧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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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06-24 18:07|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支持支持,这样能预防一下,他在犯罪的时候就应该得到应有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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