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已述及,化疗引起的血白细胞下降实质上为化疗药物对骨髓抑制所致,后果则是身体免疫力也就是身体抵抗力的降低,易患感染,而且一旦感染则较难控制。不同的化疗药物对骨髓抑制的程度、出现的快慢、持续时间并不相同。一般按照骨髓受抑制后恢复的快慢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恢复迅速的,白细胞于化疗开始即可下降,最低谷一般位于化疗后第8~10天,21天左右恢复,如环磷酰胺、氮芥。另一类为恢复缓慢的,白细胞呈双相抑制。第一次下降在化疗开始后第8~10天,以后保持该水平或部分恢复;第二次下降在化疗后第27~32天,第42~50天才完全恢复,如丝裂霉素、亚硝脲类。由于血白细胞下降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所以,临床医生对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预防措施为:
(1)严格掌握化疗的适应证,对于全身状况很差,原本已有血白细胞降低者,不能给予化疗。
(2)尽可能根据药物对骨髓抑制的时间合理安排药物使用顺序。如:2个化疗疗程之间至少相隔21天以上;而1个疗程内的2次用药间隔最好大于36~48小时;使用亚硝脲后6~8周内避免使用其它化疗药物,以免骨髓抑制作用加重。
(3)化疗开始后可加用一些生白药,如鲨肝醇、利血生、氨肽素等,及补血补气和健脾补肾中药,如党参、黄芪、鸡血藤、补骨脂、枸杞子、当归、丹参、熟地、阿胶、菟丝子等。
治疗措施则包括:
(1)白细胞明显降低,如低于3.0×10^9/升,应暂停化疗。
(2)除使用上述生白药,并可增加用量外,必要时可使用溴乙酰己烷雌酚、炔雌醇、银耳多糖、茜草双酯、集落刺激因子或中药辨证施治等。白细胞低于1.0×l0^9/升或粒细胞低于0.5×10^9/升时应少量多次输新鲜血刺激骨髓增生,有条件时应输白细胞或行自体骨髓移植。
(3)白细胞严重降低者(少于1.O×10^9/升),可考虑保护性隔离,以防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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