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老公说过年了,要给婆婆一点钱买衣服鞋子之类的,带一年孩子也辛苦了,但是老公说一起给1万,说是多余的给婆婆工资。我没同意!
我跟老公在东莞打工,都是工薪阶级,一个月总收入大概2万左右,扣除房贷,孩子开销也没多少钱了。再说我怀了二胎,也不知道能上多久的班!
我的意思是,衣服鞋子可以卖,过年礼钱另外再给,双方父母一样的给。但是工资不能给,家里就一个孙子,还要给钱,很不爽,再说我们也不是什么高新家庭。公公也在我们附近上班,每个月也有5-6千的工资,我觉得他们并不缺钱花。家里也没有其他开销,我老公是独子。
平常孩子开支,生活费用我们都管了,每个月给1000她买菜啥的。
为这个事,跟老公炒得有矛盾了。我两今年虽然有余一些钱,但是老公今年也亏了好几万。目前还是租房住,老家买了房,但是没住。计划还要再买套房在工作的地方,马上2个孩子了,总窝在一室一厅也不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