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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论坛反灌水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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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7-17 09:52|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第一条 灌水标准

(一)轻微与无意灌水


1 不同内容在同一天同一个论坛发贴,超过10篇。
2 同一天在同一论坛发表相同或不同主题、但内容相同或雷同的帖子,超过3篇以上。
3 同一天同论坛发表标题不能表达清楚意思的,无正文无内容帖子,超过2篇以上{包含跟贴内容}。
4 同一天发表与所在论坛无关的主题内容帖子3篇。
5 同一天在不同或相同论坛,发表与主贴无关的跟贴内容5篇以上


(二)严重灌水

1、同一天在不同或同论坛,发贴超过50篇。
2、无正文无内容在同一天同一论坛发贴超过6篇以上
3、以任何形式在同一天同一论坛发贴超过30篇以上(正常跟贴不计在内)
4、发表内容含有或特指、意会等不健康,违背道德的帖子。
5、不是初犯,以任何形式进行灌水超过10篇 。
6、未经论坛管理部门许可的广告类帖子


(三)恶意灌水

1、无正文内容在同一天发贴超过10篇的
2、相同主题相同内容或不同内容在一天内发贴超过50篇的
3、因灌水被警告、处罚三次以上且无悔改表现者。
4、以任何形式在同一天内发贴60篇以上
5、发表恶意侮辱成分,黄色下流成分,反动成分以及其他情节严重恶劣的帖子.
6、发表毁谤侮辱他人引起公愤,造成论坛混乱等严重违反论坛法律的帖子的.
7、发表一切未知的影响论坛正常秩序的帖子。
注:其中不包含论坛各部门工作性质的帖子;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内容的行为,论坛管理人员均有权利进行删除。

第二条 处罚条例

1 对于无意或轻微情况,采取书面或者口头警告,删除灌水内容
2 严重性灌水,由斑主使用“权利”进行禁言1到3天,
3 恶意版主进行关押15天,扣除所有积分,并移交论坛司法机关立案。
4 情况特别严重与违反互联网电子规定的,对论坛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予以立案驱逐出境处理

附言:对于一些存在无法定义的灌水事件,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发生的环境给予妥善处理,特殊对待。此条例会根据论坛发展情况,随时进行相关调整,逐步完善各类灌水事件的发生与处理依论坛的安全与为会员创造一个良好洁净的生活空间为标准。

以上条例供版主和论坛管理人员参考使用,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QQ 441392143
                                                                                       育儿论坛
                                                                                     2006-7-16

2#
发表于 07-19 12:13|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哈哈,育儿网要建自己的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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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07-19 20:57|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知道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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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07-25 14:11|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我昨天发了同样的内容投票贴应该不算这个之列哦。但我怎么就找不到帖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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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08-01 10:32|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引用开开的大作

哈哈,育儿网要建自己的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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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08-03 14:25|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育儿网要建自己的法庭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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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07-03 11:17|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现在才看到,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犯错误,哎难怪在育儿问答里会被禁言,不知道这管理条理的人应该有很多,之前一直想着这样可以帮助别人,而且这样的回答本来就是很正常的。可是啊!原来有这样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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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07-05 21:32|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进来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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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07-11 17:33|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谨记此条例,努力做好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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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07-12 14:55|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帖子已经被删除已经处理头像换了无法禁IP与删除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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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07-14 13:46|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以下是引用 第9楼 yifanxiaobaby 的话:
谨记此条例,努力做好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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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1-13 19:42|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领导,我有事要反映,要还大家事实,可发不了贴,提示需要人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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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1-13 19:44| 只看楼主| 倒序看帖| 发送站内信

***致育儿论坛的一封信-瞅瞅你们斑竹@琳希***

尊敬的各位妈妈、准妈妈、各地网友大家好:
我谨代表我和我滴俩姐们来此澄清一些事情,如有打扰,请多包涵。我们是仨吃货,喜欢动手做点,喜欢出去吃点,还喜欢与大家分享点,可就是这么个爱好,竟然被利用了。本来不想来此发帖子 想想又不甘心,不愿意看到她再继续欺骗大家,这个她,就是您们喜欢的、尊敬的育儿论坛斑竹—琳希。我们吃的、喝的、玩的都让她说成自己的了。如果她只是转发图片或盗用图片,我不会出面,毕竟网络资源是共享的,我既然发了就无需考虑它的去处,可她竟然还回复您们的跟帖,这是我不允许的,因为她触碰到了我做人的准则,她骗人我管不着,但她骗孕妇而且还利用了我和我的朋友间接欺骗,所以作为成年人,我有权利和义务站出来,还原事实真相,让大家伙都明白真相到底是啥样。有人说“女人何必为难女人”,是啊,那她在欺骗这个论坛的妈妈们是否考虑到孕妇们知道真相后的心情。我给了她时间来解释,可她不需要,今儿上午还来此发帖。我们仨至今未收到任何站短、私聊和发帖解释,机会我们给她了,但她不需要,那我也就成全她的出名。请记住这个骗子,她的网名叫“@琳希” 如贵地有她的好友麻烦帮忙传个话,泰安论坛好多人等着她回家~
她家所谓的吃喝拉撒原本都是这儿的—泰安论坛美食版块。

此事由来在这儿—泰安论坛拉呱版块
请其他斑竹帮忙置顶,还原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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